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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魔彭登被抓捕归案

  商报讯 前日,奸淫三名幼女的恶魔彭登因涉嫌强奸罪、猥亵儿童罪、盗窃罪,被厦门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令人发指的是,彭登还涉嫌强奸其他3名幼女,并犯下数起猥亵幼女案。  6月16日下午,我市湖里区高殿水厂附近铁路边发生一起3名幼女被奸淫的恶性案件,犯罪嫌疑人逃之夭夭。这起案件所产生的社会影响极坏,群众急切希望警方早日破案,将恶魔绳之于法。   案发后,省委常委、市委书记何立峰立即在商报当天的报道上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公安机关全力破案。省公安厅及市公安局将此案列为挂牌督办案件。由此还专门成立了专案组,全力侦破此案。 

  公安部向全国发出对犯罪嫌疑人彭登的B级通缉令,加大在全国范围内的追捕力度;省公安厅组织部署了在全省范围内的排查工作。与此同时,市公安局派出警力前往广东东莞、辽宁盘锦、安徽滁州、浙江杭州等6省16个城市开展调查。   在案件调查过程中,警方组织开展了周密的现场勘查和调查访问,对3名女孩被侵害前玩耍草坪的周边、案件发生地周边以及犯罪分子经过的公路沿线开展深入细致的调查走访工作。查明犯罪嫌疑人的体貌特征及作案时的衣着,获取了有价值的监控录像4份,并根据犯罪嫌疑人体貌特征,多次组织开展清查行动。   专案民警在案发地周边,挨家挨户宣传动员,张贴悬赏通告,组织房东、出租房管理员、协管巡逻队员、摩托车载客工、工厂企业管理人员等观看嫌疑人影像光盘,提供嫌疑人线索。通过以上工作综合分析判断,确认了犯罪嫌疑人的身份,最终锁定犯罪嫌疑人。   随着侦查工作的不断深入,专案组先后3次补充完善协查通报,并向省内外发出协查通报10000多份。  7月19日22时左右,福州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接到举报,称在东街口一电视屏墙下发现“6·16”奸淫幼女案的嫌疑犯彭登。福州市公安局东街派出所立即出警,将犯罪嫌疑人抓获。   检察院认为,彭登为满足个人性欲,无视国家法律,以暴力、胁迫手段先后奸淫幼女5人,且造成3人重伤,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强奸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彭登还使用暴力强制猥亵儿童两人,应以猥亵儿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彭登犯数罪,应实行数罪并罚。但彭登因犯强奸罪被抓获后,主动交代了猥亵儿童的犯罪事实,对该起犯罪事实可以自首论。     彭登涉嫌犯罪实录    强奸罪  ▲2006年8月25日19时许,彭登窜至湖里区,采用持刀威胁、殴打等手段,强行对刘某实施奸淫,并盗走房间内的一部小灵通及一个充电器。  ▲2006年9月24日15时许,彭登窜至思明区将被害人林某诱骗至一个小房间内,采取威胁、殴打等手段强行实施奸淫。  ▲2007年6月16日18时许,彭登窜至湖里区将三名幼女诱骗至殿前水厂围墙外靠铁路一灌木丛中,采取威胁、殴打等手段强行对三名被害人实施奸淫,造成三名被害人重伤。    猥亵儿童罪  2007年5月15日20时许,彭登窜至湖里区将肖某、蓝某诱骗至仙岳路高架桥下绿化带,采用威胁、殴打等手段,强行实施猥亵。  除上述犯罪行为之外,彭登还承认自己另犯猥亵幼女案3起,强奸案一起,但尚未查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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