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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打闹间,17岁少年随手将刀子向同事扔去,不仅将同事扎伤,也给自己带来牢狱之灾。

  去年9月10日晚上,朝阳区某餐厅服务员张某在厨房内与同事高某打闹,随手将手中的刀向高某扔了过去,高某躲闪不及,被扎中右臂,形成贯通伤,“右肱动脉完全断裂”,一度出现休克。

  法院认为,张某将刀扔出,客观上造成了被害人重伤,他的行为符合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

  由于张某案发时未满18周岁,加上审理期间,张某及其父母已支付医疗费4万余元,又允诺在一年半内赔偿各项费用3万元,因此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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